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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跟随个人去野外打工,因多种原因,辞职不干了,一个人在回来途中刚出火车站,便不省人事,车站人员给他亲属打了电话,它是一名工人,单位也来人了,打工方老板也来了,但就有关责任问题,都不想承担。家属说我们是在给个人打工回来途中发病应由个人老板负责。老板说你已经不干了况且你原来就有这病(脑血栓),这是意外发病,应由个人负责,你是单位职工应由单位负责。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医疗费及有关赔偿究竟有谁来承担?

其他 2008-08-12 2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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