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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7年10月与老公结婚,于09年8月剖腹产下一个儿子,无共同住房,婚后是公公婆婆一起生活,双方父母均已退休.上门提亲1.5万元,装修费用和酒席是他家出的,因他家经济条件有限,结婚的费用是婆婆找他小姨(婆婆的妹妹)借的,至今还未还完,至于家电是我妈给我买的陪嫁,老公月收入1600左右,我的月收入1200左右,没有共同财产,存款有两笔,一笔是我生孩子时我妈给我做月子的钱2000元,一笔是孩子过年期间收的压岁钱有2100元.另外在我做月子期间因为老公上班时与乘客发生争执赔了3万元,其中1万元是我妈给的,另2万元又是婆婆找他小姨借的,婆婆每月的退休工资全部用来还债,靠公公的退休工资生活.过年期间因为天气不好,我没有满足婆婆要求带孩子去小姨家拜年的要求,婆婆对我有意见,老公为了维护婆婆,竟然赶我离开他家,因此我堵气回到了娘家,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他家既不接我回去,也不提离婚,我要求老公带孩子出来给我看看,他也一次又一次地找理由拒绝.如果现在我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且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他也会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会判给谁?财产方面会如何分割?我现在该做什么?

离婚 2010-03-20 2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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