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目前公司工作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任安徽区域主管。公司总部在北京,入职初期我曾签好劳动合同后寄往北京人力资源部。但一年半以来,虽然我多次电话询问,但公司都没有将盖过章的劳动合同寄给我,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可以认为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2、因公司原因我目前可能要离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其他 2014-04-17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