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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拆迁补偿的建房地基是集的还是还是商业的,是否可以自由买卖,有没有风险。

征地补偿 2014-04-22 21: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集体土地原则上不允许买卖。具体情形,建议你可直接来电详细说明。s
  • 你好,要看土地性质,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交易要办理过户手续的,一般要先将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建议你了解清楚土地性质当面咨询律师
  • 应该先补偿后征收占地,土地征收程序严格,并且补偿方案需要审批通过,并且被征地人有知情权,土地征收应该通告、公告、听证等程序,可以对补偿方案或土地征收合法性调查。
  • 需要看具体案情,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 和谁进行买卖?详细咨询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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