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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份找到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上面约定违约金5000元,公司给我们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2010年3月,也就是现在,又找到一家更适合自己的公司,想取消先前的协议!请问那个违约金一定要交吗?? 那个违约金合法吗,是不是太高了?

其他 2010-03-23 22: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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