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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民办学校上班,该学校已经拖欠了老师2013年10月份至今的工资。最近我们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进行集体诉讼。已经有三十几个老师签名委托书,也选好了代表,准备好了拖欠工资的证明(只到2月份的)。上星期五去仲裁院,仲裁院不受理,转去法院。但是今天我们的代表去法院的时候,被告知不能集体诉讼,要拆分成个人诉讼,理由是我们所签的合同不是同时签的。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申请集体诉讼?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另外,我们只能准备到2月份的拖欠工资证明,那3、4月的我们是不是要进行第二次的申诉?

仲裁 2014-04-22 19: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你们可以一起请律师帮忙起诉的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你好,你们的案件可以一起起诉,在法律上不属于集体诉讼,而是你们要每个人写一个起诉状,立案后法院会全部合并开庭审理。 由于你们人数众多,每个人案情不会完全一致,收集证据也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你们委托律师给你们提供帮助,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你们的权利。
  • 可以一起起诉,最好委托律师,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处理可来电洽谈。
  • 你们可以一起请律师帮忙起诉的,只是分案而已,完全可以一起起诉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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