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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结婚四年了,想要离婚,他的户口已经迁到我们这了,离婚拿一个户口可以吗?还有我们没有财产,但婚前有个房子,应该不需要分给她吧

征地补偿 2014-04-22 19: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你好,1、婚前的房子不用分割 2、离婚和户籍没有关系, 3、还有其他的问题的话可以电话咨询。
  • 婚前财产无需分。
  • 婚前财产无需分割,户口问题尽量协商。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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