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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满20岁的农村女子,17岁的时候就自做主章不顾家人的反对和我们镇上一男子谈恋爱并住进了他的家里。后生有一女孩。可现在由于一些家庭矛盾的原因我出来打工了。没到一个月他就给我说他在家又耍了一个女

争议解决 2008-08-15 19: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太年轻了,行动太轻率,法律也不给予你保护,既然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就不能要孩子了,精神损失费恐怕也不会得到,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吧!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很难获得赔偿。你可以要求对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问题作出处理。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 冲动的惩罚,你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精神损失得不到支持
  • 你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没有结婚证,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只能就孩子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王宏芹律师,苏州大学法学硕士,愿意为你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欢迎垂询!
  • 我再补充一个问题:我是一名农村女子,没有经济基础和经济能力来抚养孩子。我想请问哈,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之类的。因为我最好的时光都被他浪费了,现在他又把我甩了,而且在他家我还遭到了他爸爸的侮辱。我就是受不了这些才走的。但没想到我一走就有人想取替我的位置。
  •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向法院起诉,同时解除同居关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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