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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某和前妻经某2004年协议离婚,9岁的女儿由芮某抚养,经某负担每个月200元的生活费.但经某一直没有给予.2005年芮某再婚,2006年生下小女儿.现在大女儿上初中,小女儿也即将上幼儿园.生活压力很大.请问芮某可以向经某要2004年至今以及18周岁前的抚养费吗?如果经某拒绝,提起诉讼有时效性吗?

离婚 2008-08-14 22: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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