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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以什么为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10-03-26 13:1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询派出所。
  • 如需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
  •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7月13日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需要了解详情才好具体回答,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只要非法拘禁超过8小时,就可以立案。
  •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办案机构。
  • 时间长短是一因素。
  • 咨询办案机构。
  • 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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