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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买了一套首付20万的房,当时在我们这拿了11万,由弟弟供分期,可现在弟弟说让我出装修费房子一人一半,可现在房产上没我的名字,也不能公证,我怕时间长了引起毛盾,弟弟说写个协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因为都结婚了。这样做母亲就不用还钱了,同时弟媳和母亲名下都改过来吗?改不了写的协议行吗?

其他 2014-04-29 21: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议有法律效力最好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找律师代为起草协议。建议来电咨询。
  •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相关协议
  • 建议审核合同 具体案情分析
  • 关键看房屋在谁名下,如果在母亲名下,协议无效。
  • 我可以协助你起草,你如需要请来电,费用无所谓的
  • 需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
  • 你好,最好找律师起草审查,以防止将来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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