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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月17日从深圳寄出一票货到西班牙,正常是19日到,但直到24日还没有到,查询原因是,**把我们的发票弄丢,导致当地海关滞留,到目前客人还没有收到货,**只出具了一份道歉函件,并说明延误他们不赔付,他们只赔付破损和丢失。请问这样做有道理吗?

其他 2010-03-26 0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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