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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07年11月25号在北京一家效果图公司上班,单位要3个月的适用期,期满合格后签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没签任何劳动合同,今年2月13号上了一天班并通宵加班,2月14号早上被告知由于昨晚工作出现失误,被要求劝退,但并没给开任何书面证明。请问我离职后公司应该多给一个月赔偿金吗?因为新劳动法固定合同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应该不超两个月,另外试用期不签合同是不是应该双倍工资呀?

仲裁 2008-02-18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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