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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生母去世了,我父亲又娶了我现在的继母,现在我父亲也去世了。我家现在有一套老房子,是我出生的时候就在的,不过地契在我继母那,户头也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我对这套房子有多少继承权?

离婚 2010-03-27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房产属于你生母和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你母亲去世时,如果你姥爷姥姥不再世且你无其他兄弟姐妹的话,你和你父亲对你母亲的二分之一共同继承,此时你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当你父亲去世时,如果你爷爷奶奶不再世且你无其他兄弟姐妹的话,则对于你父亲四分之三的份额,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加上你之前享有的4分之一的份额,你现在对这套房屋享有八分之五的份额。详情可致电李律师。
  • 首先确定房屋属你父亲与你生母共同所有还是归你父亲所有,如果属二人共同所有,那么你继承的份额要多,如果仅为你父亲所有,那么你继承的份额要少,与包括你继母在内的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 同意李巧云律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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