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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07年2月办理的登记手续,再有10月办理酒席的````婚姻按什么时候为准//////?婚后她在外务工但发现怀孕,我将其接回在家父母照料,我外出经商。但是在我外出经商时,她不没和我商议和我父母商议私自外出,家里没有脱人照看?在她外出后,长达8个月没和我联系也没给我父母联系?问她父母兄妹也都说不知道的?回来后胎儿没有了,她说是自然流产,回来后一会离一会说好的,最后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与我离婚?请我~~~面对这样的事我该怎么维复?~~~~~~~~希望大家指点~~~真新求教

离婚 2008-08-16 15: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从你们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的时间开始,不是以办酒席的时间开始,如果没有感情了,建议离婚,别害人害己。
  • 婚姻关系自2月开始,不能过就离吧。
  • 婚姻关系的确立以结婚登记为准!你所谈到的问题首先是你对你们之间的感情问题如何看待。如果你认为感情没有破裂就应该积极争取,如果你也不希望维系这份感情就向收集证据主张对方存在过错。
  • 你好,婚姻关系的确立以结婚登记为准!你所谈到的问题首先是你对你们之间的感情问题如何看待。如果你认为感情没有破裂就应该积极争取,如果你也不希望维系这份感情就向收集证据主张对方存在过错。
  • 婚姻的效力从你们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算,收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对方不尽家庭义务的证据积极应诉,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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