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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帮忙买了xx意外保险。摔伤了双手,做手术上钢板了。现在治疗费公司出,再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工资底加营养费二千元左右。请问这符合赔偿标准吗?出事当天公司报保险那了。这个是属于报工伤了吗?

其他 2014-06-18 06: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符合赔偿标准,因为您说的情况有可能构成伤残。公司报保险不是报工伤,出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到其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若公司不申请,受伤员工也要于出事后的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后再进行评残,最后根据伤残等级才能计算出损失。若构成伤残,公司除了应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外,还需要支付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是什么原因发生意外?需要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和做伤残鉴定。赔偿项目不止上述。详细需进一步分析。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属于工伤情况,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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