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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襄阳市的,我大儿子今年10岁了,今年二月又生了一个儿子,请问会罚款多少?我们镇上的计生办人老往家里跑去催缴罚款3万7?请问这样的罚款合理吗?谢谢

离婚 2014-07-02 0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 你好。具体参考《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违反计划生育和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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