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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2月9日作业中,不慎掉落导致右脚足舟骨骨折至今未完全恢复,公司让今年3月上班,由于这么长时间脚还有些痛,走路有些拐拐的,脚韧带还是松的,便担心想做工伤鉴定,通知公司后被告知工伤只有在事发后24小时内报备劳动局才能申请,说我过啦这么久劳动局不受理,有这样规定吗?这样说合法吗?然后疗养期间一直给底薪,3月上班啦也比去年正常的少,我该怎么做?求教

其他 2014-07-02 1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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