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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汽车4S店工作是做售后维修服务工作的,去年3月提升为前台主管有个附加条件,试用期1年。4月初公司通知我说我不胜任现在的工作,并以书面公告解除了我的主管职位,也无具体说明不胜任的原因。调我岗位去销售部做销售员,我不同意,也未在调岗通知上签字。在我几次要求下行政专员给我一份3个下属及2个领导对我的测评,两个领导的是不合格,3个下属的60-70分。(我们售后服务部有20多人)话外音:我们站长今年一月招了一个老部下,一直找机会取代我。几次协商未果,我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叫我自己辞职。并告知我工资给我结算到25号,通知保安叫我不要去上班了。4月26号后我就没上班了。我可以申请劳动赔偿吗?

其他 2014-05-06 14: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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