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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十天前在工作途中被设备砸伤,没骨折,脚面出现大面积血肿,至今血肿没有全下去。当时单位没有管,就是给记了日工资至今,但是今天医生诊断说得一个半月后才能好转,我向公司反应以后,生产经理给我开出这个条件;1是在画几天日工(最多再画10个日工)以后就什么也不管了,2是报工伤从受伤那天起每天就给我十二块钱,第二个月还不上班就每天共给六块钱,再来后就什么也没有了。我是在个人单位工作的,班是十二小时工作制两班倒。月工资1900元整,另有饭费补助100元整。在职时间是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今,工种是(维修工)。我的伤算工伤吗?工资又该怎么算?请求你的答复。

其他 2010-03-29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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