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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到单位,2008年签订1年劳动合同2009年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今2014年单位以活少不胜任工作理由辞退,是不是违法辞退?单位应怎么给与补偿,什么情况下给予两倍经济补偿? 还有我2007年到单位但2008年签订合同可是档案2009年10月才拿到单位是按什么时间算工龄?如果6月签订解除劳动关系6月是否有工资,6月份签的是不是按一年补偿?

其他 2019-02-09 06:3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双倍赔偿的前提是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 2、工龄按可查的工作时间起算; 3、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超过半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或《解除劳动通知书》。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辞退没有合法根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自己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安装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是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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