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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母于2001年病逝,我父亲于2002年再婚,2008年4月我父亲突发脑出血,自我父亲入院抢救后至2010年3月22日病逝,一直呈植物人状态,我于前段时间才知道我父亲在泰康人寿有一份养老保险(松鹤延年养老保险,03年投保,投保人、被保人都是我父亲,受益人是我,保险费一次趸交3万元)这份保险被我继母于2008年8月21日办理了退保,货款21000元,我去泰康人寿看了退保时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上面的签字都是我父亲的签字,而那时我父亲还在烟台老年公寓呈植物人状态,根本不可能签字,而我继母也没有把退保的这部分钱用在我父亲身上,因为那时我在外地工作,我把我父亲安置在老年公寓,费用一直是我在交付,我想问,像我们家这种情况,我能诉讼吗?是该诉讼保险公司?还是我继母?

其他 2010-03-29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签字确实不你父亲的,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未见到授权书就办理退保,是有一定过错的。。。。 可要求其支付保险金。。 当然,你继母擅自退保也侵害了你父亲的权益。。。。 具体情况可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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