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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于1995年因病去世了,房产证在单位领导处没发放,到几年过后单位破产清算后才发给我,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户口已注销,新换的户口本没有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健在,父亲有三个女儿,父母结婚时没有结婚证,现在户口本的户主是母亲,亲属只有我,二个姐姐的户口已迁出,房产如何办理继承?

其他 2014-07-11 06: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先要分出一半是你母亲的,剩下一半是父母和子女一起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具体向当地房地产机关咨询一下。
  • 你好!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 首先确定的该房产是不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你父亲去世后财产的一半属于你母亲,剩下的一半财产属于遗产由你母亲和你们三姐妹共同继承。如果想把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则需要其他三人写一个放弃财产继承的说明以及你母亲那一半财产的赠与。如果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则房产直接由你们四人共同继承。
  • 配偶、子女都要到公证处签名,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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