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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房子以每月500元租给租客,合同是一年,违约金按总租金20%,半年一缴房租,我收了他1000元的押金,他租了5个月要退房,我扣去违约金后找他300元,他嫌少又让我退他半年的物业费240元,我不同意,他把自己的东西搬走了,拿着我电卡水卡钥匙不给我,他法院里有亲戚,给我打电话说他已押金收据起诉了我,合理吗?我该怎么做,急盼,谢谢

离婚 2014-05-10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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