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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因别人骚扰我嫂子,与人发生打架,致人受伤,被刑事拘留7天,后转为治安拘留8天,计15天。现派出所处理要赔偿对方3.8万元了结。请问我哥是否要付刑事责任。赔偿3.8万元是否合理

刑事辩护 2008-10-12 15: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要看伤者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你哥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应进行民事赔偿,如果不构成轻伤或重伤,你哥已受到治安处罚,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民事责任仍应赔偿。
  • 已经进行治安处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已经进行治安处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要看伤者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你哥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应进行民事赔偿,如果不构成轻伤或重伤,你哥已受到治安处罚,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民事责任仍应赔偿。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你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对方需有医疗费用的票据等其他证据
  • 如果3.8万元全是医疗费,显然不属于轻微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键要确定对方受伤状况。
  • 要看伤者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你哥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应进行民事赔偿,如果不构成轻伤或重伤,你哥已受到治安处罚,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民事责任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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