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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租有一门面,租期从2009年2月27日起至2012年2月26日为止,为期叁年,租金按年缴纳,第一年租金人民币12800元整,租凭期剩余年度租金分年度经双方协商按市场行情作调整,乙方于租期每年起始日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现在房东老板擅自加房租至23000元一年(现在市场行情15000一年),请问合法不?如今我将如何解决此问题,并能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

其他 2010-04-01 1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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