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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合,双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套商品房,没有现金,只有股市里的股票和基金是我女方向亲戚借来的钱做投资的,当时没有写借条,现在男方不承认借来的,说是家里的共同财产,现在我想在离婚之前先把股票和基金转让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还掉这些债务,行吗?还有其他办法吗?

离婚 2008-08-19 23: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股市的股票和基金是你借的,但对方不承认,如在起诉时申请法院查封,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你个人出具借条难以认定是共同债务。你应及时出让还清债务,之后离婚。
  • 那就补打借条也可以,也可以直接还款。
  • 先转让再说吧。
  • 你的问题集中在股票和基金,这些是你向亲戚借来的钱做投资的,没有写借条,现在男方不承认。也就是说你借来的钱这一夫妻共同债务无法证明,我看除了你说在离婚之前先把股票和基金转让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还掉这些债务外,你也可以出具借条,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针对你们夫妻为被告的归还借款诉讼,由法院来确认由你们夫妻双方来归还。取得该判决后,在你们的离婚案件中可以作为分割债务的证据。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房子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予以均分,但是你所借的钱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其共同偿还。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 当然是你 赶紧卖掉还债啊 房屋折价平均分配。
  • 先还掉,让他们打收条即可.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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