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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忘在图书馆书桌上,被一个男生捡到,有个目击者是男生的朋友说男生想把手机据为己有不让目击者乱讲话。第二天我找到男生要手机,他却说手机被他弄丢了,他可以赔偿给我钱。我的手机是1000元买的才使用两个月,他只愿赔偿400。我不满赔偿,怀疑手机还在他那儿。对于此事依据法律,该让他赔偿多少?如果报警,警方会受理此案吗?

其他 2014-05-17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警,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治安处罚案件。如需帮助,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涉嫌侵占罪
    【追问】可是现在没有证据说明手机在他手上,他说他不小心弄丢了。这该怎么办?
  • 报警处理吧。
    【追问】可是我没有证据他把手机私藏了!警方介入是不是也只能对我们进行调节,比如说调节赔偿费用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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