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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我在杭州x院输液时发生了药物过敏现象身上出现多处红肿.非常痒.脸色象喝过酒一样.非常红.眼皮上下都肿.说话都讲不端正.呼吸也有困难迹象.当时我和护士讲.护士打电话珨医生隔了几分钟医生来了一看此情况.马上叫护土停了针.並叫我重新挂号去皮肤科就诊.医生开了针和药说是药物过敏.要进行抗过敏医疗.我当天是在消化门诊看的病.医生问过我头孢是否过敏.我说不过敏的.我62岁了.沒有药物过敏现象.药名是头孢曲松纳.我问过医生.医生说是我体质的原应造成的.医院沒有责仼.也就是说一切自负.律师先生.这样说法正确吗?

其他 2014-05-19 0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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