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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9年底到公司上班,应聘登记表中写明:月工资10000元,每月发6000元,其余年底补齐。在2010年中,本人工资涨到15000元,每月发11000元。2010年底,公司将当年工资补齐。但2011年之后,一直拖欠不给。直至去年下半年,本人多次讨要,不但不给,还非法让我交接工作。我交接了工作,却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就连每个月发的11000元,还差我两个多月没有给。我的一级建造师等相关证书也不给我转出。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被受理,刚刚知道劳动法85条,可否在仲裁未结束时到劳动局申请50%~100%赔偿金。因公司从未安排本人年休假,年休假是按双倍补偿还是三倍补偿。

其他 2014-05-20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会保险,农业的可以要补偿,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另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解除,要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需要搜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未休年假,单位需要给付你未休年假工资。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李四经理,我张三在海达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人保局的仲裁科(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欠薪和劳动关系等证据、仲裁申请书3份)去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这样你就有可能胜诉的希望。如果你不会写申请书等,也可以及时跟我们联系,律师可以代写文书、代为出庭。付律师团队,专办疑难劳动争议案例。另外仲裁程序属于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是必经阶段,建议仲裁过程中打好基础,否则一旦涉及司法阶段,不好把控官司。一般经历仲裁立案--开庭陈述举证--裁决,建议谨慎处理。
  • 您好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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