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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男方出的首付,刚签的合同上也是男方名字,但贷款尚未办理(办的话也是男方还贷),因女方现在不高兴,如果房产证上不写男方名字,只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谁?如果属于她的,我能要回我的首付、已付的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房款吗?如果我俩私下签协议法律能认可吗,协议需不需要公正?我俩现在尚未定亲,更未领结婚证,我只想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麻烦各位律师了!

离婚 2014-05-21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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