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11年七月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当时甲方的男主人在外地,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两个月内办理过户,房款已经全部结清,房子和房本已经拿到,只是到现在也无法联系到卖房人,上法院起诉,法院说找不到甲方,无法送达,所以不给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5-22 1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先让法院立上案,然后公告送达
  • 可以公告送达
    【追问】法院要求我去派出所开出甲方的失踪证明,但是我们没有法院的支持怎么可以开出此证明呢?
    【追问】我买的是金川开发区的房子,房本是土左旗房产局的,我去了土左旗法院,法院不予立案,要求我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甲方失踪的证明,可是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派出所是不可能出此证明的,看到您是呼市的律师,我想请您代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