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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子,3月27日,我回到宿舍,J同学因为前天晚上我叫他关厕所门没理由,我们吵了两句。J同学因为这件事,又和我理论,争吵之间,他出言挑衅而且动手推我一下,接着我打了他一拳,然后他准备还手的时候,我踹了他一脚,接着他冲过来,我们扭打在一起,之后我把他按在地上,再也没有动手了,当时宿舍里有一个同学在睡觉,他听到动静起来的时候,就看到我们抱在一起,而且他也清楚的看到,我没有把J同学按倒在地后继续打他。事后,J同学向辅导员说了这件事情,并说是我先动手打他,并且把他按倒在地上后狂打他,而且所有的医药费都必须由我来付,并自己拟算了精神损失费、因伤误学费,最近J同学去了医院检查,照CT,医生说头部没有大碍,他继续检查身体,并说眼睛耳朵也痛,本来以为可能是自己出手过重,而且同住在一个宿舍,赔点钱就算了,可是觉得这我理也不亏,辅导员觉得我们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就要闹上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0-04-01 2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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