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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卖的短期一年财运通险,保障项目有: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住院;疾病住院;参保后出险,参保前住过院(未如实告知,因为只在医院呆了两个小时,又没经过治疗,一年后的事,忘了)申请理赔,半年后,被口头通知前后属同种疾病,带病参保拒赔,没有正式通知单和理由。经专家证明两种疾病不属一种病,且没有因果关系,请问就这点我能诉讼么,有几层把握赢,费用需要多少?请尽快帮忙,谢谢!

诉讼 2010-04-10 11: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保险合同具有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你应当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另外,你看看你的保险合同,没有如实告知哪些内容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主要是看你合同的规定。
  • 你好:你说的情况是否能理赔要看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你说的这两种病不属于一种病,只在医院呆了两个小时没有治疗的话,那就要详细研究一下保险合同的条款,建议当面与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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