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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室内设计师,我目前准备离开公司,现将去年在公司做的一个作品刊登在书籍上,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有几个前提: 1:公司曾以办理医保为名,与我签订雇佣合同(公司只有我在内3个人签了合同,其余的人全部没有签合同),签订合同时,他是以公司名义,但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目前公司变成了个体户。 2:老板曾把我的作品以他个人的名义,刊登书刊,参加比赛获奖,没有与我商量 3:我准备刊登的作品是由我个人独立完成 问题有点复杂,非常感谢您能帮我出谋划策~~

其他 2010-04-07 22: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你说的情况,老板曾把你的作品以他个人的名义刊登书刊,参加比赛,而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老板很有可能据此来证明他才是著作权人。因此建议你先积极搜集你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告老板侵犯你的著作权。然后你就可以据此判决堂而皇之的使用该作品。
  • 如果该作品是你个人独立完全创作的,没有利用公司的资源的,也不是公司委托你做的,也不是你个人在原单位的工作任务的,你可以。
  • 1、如果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可以有相应补偿; 2、你老板侵犯你的知识产权,你可以要求赔偿。 由于你描述得不太详细,建议你电话咨询本律师。
  • 签合同是合法的 老板的行为涉嫌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签合同是合法的。 老板的行为属于侵权。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在工作期间完成的作品的所有权归公司或雇主,但你有作品的署名权,你老板的行为侵犯了你对作品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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