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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B的母亲,C是的B的妻子,B已故,C在B过世后3个月带其儿子改嫁并更改其儿子的姓名,现有一套300平方米的房子, 根据财产继承权,A有权获得部分房产,但是,A还有一个未成家的无业女儿,靠低保金过活,36平米的老房又面临拆迁, 没有地方可住。在这期间,C也没有给与A生活上的补助,不闻不问。请问,C的儿子更改其姓名是否任然有权利继承其 父亲的部分遗产,通过合法手段又如何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A的权益。

争议解决 2008-02-19 15: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赡养义务,A有权要求继承其儿子的财产,C当然有权继承其父的财产。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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