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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是这样的月薪2500加饭贴130加全勤50,他当时跟我说只要我上26天就可以有2680元工资。我是四月份入职,上了19.5天班,加班一小时。到现在老板说我的工资是按30天算的,而到了我手里就1683元,因为不是四月一号入职所以扣了945元和商险费35元,加班费13元。请问这样计算工资合计吗?

离婚 2014-06-04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超过1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相应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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