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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淮安洪泽县人,2007年7月我们村30几亩菜地被征用,镇政府说是建老年公寓,当时我家0.35亩地共拿到补偿14500元,2010年4月镇里说原地快要用于商住开发,请问我们能要求追加补偿吗?

其他 2010-04-07 14: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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