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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小姨夫今年九月份在给一个石雕厂工作时,不幸被断掉的电锯条刺坏了一个眼睛,已经失明,他单位的老板把他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每天保证医疗费,但是失去的眼睛是治不好的,我小姨应该向老板索要多少的赔偿金合适?

其他 2015-03-27 10: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GB/T 16180-2006)五级28款“一侧眼球摘除者”之规定,伤残等级为五级。赔偿范围见,另外赔偿具体金额还要根据本人工资和统筹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基数才能算出。
  • 工伤待遇。 伤残包括: ⑴医疗费,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地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费, ⑼残疾辅助器具费, ⑽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本律师认为:你们首先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并申请残疾鉴定,待伤残等级确定后,再依据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祝愿你们身体健康,事情能得到圆满解决!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范律师
  • 申请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规定计算即可。
  • 你先申请工伤认定,接着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的标准你可经到我的BLOG 中查询。
  • 先申报工伤,在作工伤鉴定,依据伤残等级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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