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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前正在建厂,门后在修高速,面临拆迁占地,我们村很多家都觉得拆迁补偿,安置位子不合理。(补偿的钱还不够再建一座房),采用非法手段安排签字(一般都晚上安排不知来路的人到家谈判),村里把好的地基都卖给外地搬迁户。村里补偿明细不公开。有人在上面的就把好处都给某户,没人的就只能悲催的签字搬走。像我家还有门面。我该如何保护我家的合法权益。到时谈补偿的时候该如何去谈?

其他 2014-06-05 15: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据你所述情形,当地征收拆迁存在诸多违法之处,建议你们启动法律程序来确定此次征收行为的合法性,依此来全面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在线详细说明,以便更全面的指导你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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