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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年11月结婚,上个月他提出离婚,因为他2-8月一直在网恋,这个女人在长沙市上班,我查出来了,他就死活要离婚,当时我要他拿20万,他说没有,现在他不理我,也不说什么,正常和那女人来往,我在网上和那女人聊天的记录中,那女人说我老公是他男朋友,还有我老公的电话通话记录,足足六张张,这些能上诉吗?可以要求他赔偿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可以赔多少呢?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工资各管各的!但是去年我为了他有过一次宫外孕,现在还没有复查好!

诉讼 2008-09-15 09: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凭此起诉离婚,其有过错要求赔偿
  • 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
  • 这些你可以向法院递交,作为你丈夫有过错的证据,你们结婚时间不长, 但也应有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多分,你也可以与他协商,要求他付给你一笔钱,只要他愿意.这也并不违法.祥情请登陆长沙离婚律师网
  • 你要求的应该是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所讲的情况不足以说明你丈夫重婚的或他人同居。 但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入、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收益。
  • 同意上面律师的观点。不能得到精神赔偿和青春损失费的赔偿。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要求他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法律依据,精神损失费也很难得到支持,因为只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你要求的理由应该是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所讲的情况不足以说明你丈夫重婚的或他人同居。建议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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