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 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贯切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了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条中以顿号分节的三项规定可否有裁判权? (二) 如何理解《最高人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中“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即可否认为人民法院对该规定有裁判权? (三) 可曾有过人民法院裁判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案例?

其他 2008-09-17 16: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问的问题是劳动部的规定法院能否使用的问题吧,如果是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关于这方面的判例是有的 你具体需要那种 请说明解决什么问题
  •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 www.lawwj.cn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