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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华市**县**街道*村的村民,44省道改建工程要通过我们村,土地征用款去年就到了我们村里。村组织没有组织村民开会讨论.私下做了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按村.组.村民以2:2:6来分,村里没有多余的土地了,这意味着被征用户就从此没有了粮田,现在公路已经开工,我们的补偿款也没有了消息,这不合理的分配我们该不该接受,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补偿款的总额,我们能和村官们斗吗

征地补偿 2014-06-08 2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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