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有一事求助于你,我在2011年11月2日入职这公司工作到现在,工作地在天河区,该公司原来注册地是广州天河区,2012年6月就搬迁到深圳,而我也一直留在广州天河工作,今年过完年刚续签了第三次合同,工作地点仍是广州,没有注明具体地址。今年6月份说要搬迁到海珠区,因上班太远,家有小孩上学不便于去。但是公司没有提出经济补偿,我该如何维权呢?因我公司搬迁,自己不愿去,但合同期未到,合同里签的是昆山市,08年9月4号签的,我公司现在蓬朗镇,要搬到千灯去,千灯镇也属于昆山市的,这有赔偿么?具体怎样?到时候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还能不能拿的到?

其他 2014-06-13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可以要求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