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98年和村委会承包了期限10年土地..然后自己种植了果园,那时地里还都是手指粗的小树苗。现在都已经长成大树,正在盛产期,年收入2万左右。今年年底承包合同到期,村里要收回土地。不允许我们续签.不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吗?我想问下村委会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果园.继续延期合同?谢谢.

仲裁 2018-04-12 07:3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有依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的义务。承包方应当依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数额交纳承包费,不得无故逾期交纳、拒绝交纳或少交纳,否则,即构成违约。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承包费或交纳承包费等方面产生争议的,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照本规定第8条的规定处理”。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时,对承包合同中所约定的承包方应当承担的义务中,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但是,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即使是不能续签合同,村里要求收回土地,也应该就果园因收回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协商补偿
  • 与村里协商延长承包期!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关于承包期的问题,法律上只能保护你的优先承包权,也就是说如果村里收回去再次向外承包,你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 关于你的权利保护,主要看合同的签订内容,因为你签订合同当时树苗尚小,你交付的承包费也是以其实际价值为依托确定的,现在苗木已经可以创造不菲的收入,你在合同期满向村委交付土地时,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村委应对你现有苗木价值包含将来可得收益减除原来承包时苗木价值的差额向你作出补偿,这样你的权益将会最大可能得到保障
  • 这种承包方式的承包期值得探讨,因为不是耕地,是果园,而且明确约定了承包期。主要还是以协商为主。
  • 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原则,如果你在承包期满后并未丧失承包土地的主体资格,你就有权利要求继续承包原承包地,你可以采取与村组织协商、请求乡镇政府调解直至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主张你承包土地的权益。
  • 可以与村里协商延长承包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