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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1月30日入职,试用期约定2个月,但转正的时候只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而且试用期没有上保险。公司于2010年4月6日没有任何原因就直接让我工作交接,被迫无奈在当日完成了工作交接。请问,企业是否需要向我支付待通知金和补偿金,待通知金和补偿金如何计算,不按时支付该如何处理?谢谢!

其他 2010-04-09 1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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