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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济南天桥区,棚户区拆迁,老人已经过世,留有住房一套,产权是老人的名字,四个子女争分,现有一子女住,请问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0-04-11 21: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原则上应该由具有继承权的人平均分割,也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分配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
  • 本人属于房产拆迁专业律师,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 找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家析产。
  • 依法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应当事先通知拆迁、房管部门该房屋有纠纷,以便将来依法维权。若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 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四个子女有同等分配权。
  • 原则上应该由具有继承权的人平均分割,也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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