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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投资担保公司做了三个月总经理,但只有其名,没有其实,不管财务,没有亲自拉过客户。也不知道资金去向。也没有签过任何合同,而且我也投了25万元,也是受害者。老板现在跑了,公安局把我搞成网上追逃,我自己去自首,现在取保候审了,想问问我这种情况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4-06-20 10: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先去自首,至于能否争取缓刑,要结合案情而定。
  •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有自首情节,并且已取保,可争取缓刑,当然还要看具体的涉案金额等情节而定。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争取判缓刑等法律工作。如有疑问,可以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追问】你们怎么收费的?
  • 你好,有可能,可积极争取缓刑,建议委托律师争取从轻处罚,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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