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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按平方收取租金,且合同记载面积小于实际使用面积,合同届满后能否要求补差价?如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否要求次承租人补差价

其他 2010-04-12 14: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租赁是按套收取房租,而非是按照合同面积收取房租的,那么你无权要求补差价。理由如下: 第一,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是有处置权的人,作为出租人是知晓出租的房屋的面积的,而且在租赁中也是实际认可的。如果合同面积小于实际使用面积,过错在于出租人; 第二,房租的计算方式是按套,而不是按面积,要求按面积补差价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 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如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不可以要求补差价。至于转租,是承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要求第三人补差价。
  • 合同未约定按平方收取租金,不可以要求补差价;出租也不可以要求次承租人补差价。
  • 可以要求补差价。
  • 不能要求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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