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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在镇上买了房子,交了一部分钱,当时也不懂,什么证也没有,只签了一份收款欠款收据.装修花了两万,住了两年,现在据说是非法建设筑,现在对方答应给退房,请问装修费用可以要求全额给退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其他 2010-04-12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适当赔偿装修的费用。
  • 你好,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你们双方确认你们之间是买卖关系时,对方答应退房,是应当补偿你装修费用的。卖房人应当确保所卖房屋是其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及其他争议,鉴于你陈述的事实,卖主固然存在违约,因此给你造成的合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装修的费用一般可以折价赔偿。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证据使用,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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